致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的倡议书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9-17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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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1号)要求,现郑重向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不采购、不生产、不经营,不食用长江水生动物,积极制止食用野生鱼的行为;
二、农(集)贸市场、水产品经营门店不采购、不销售长江水生动物,主动制止身边野生水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
三、广大消费者应当关心支持长江生态大保护,积极参与禁捕退捕和水生动物保护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积极监督和举报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45。
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服从禁渔令,共同守护好一江碧水!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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