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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减少诊疗科目的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11-03来源: 县卫健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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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经我局审核,同意龙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减少诊疗科目(放射性专业、物理因素损伤转专业、职业健康监护专业、X线诊断专业)。根据《医疗机构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龙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

  1.申请单位:龙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类别:疾病预防控制

  3.主要负责人:张建

  4.服务对象:社会

  5.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开发区2号小区

  6.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7.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儿科(小儿免疫专业、儿童保健科、儿童营养专业)传染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肝炎专业、虫媒传染病专业、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蠕虫病专业)地方病科/急诊医学科/职业病科(职业中毒专业、尘肺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肛肠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急诊科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

  受理部门:龙川县卫生健康局

  受理电话:0762-6752805

  来信请寄:龙川县老隆镇广场路22号

  

龙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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