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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川县第七批校外培训机构达标名单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11-23来源: 龙川县教育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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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民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粤教策〔2018〕6号)文的通知精神,经龙川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及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龙川县第七批校外培训机构达标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你们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如实反映所公示培训机构的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从2020年11月23日起至2020年12月1日止。

  受理单位:1.龙川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电话:0762-6753441)

        2.龙川县教育局审计督查室(电话:0762-6883005)

  

  附件:第七批校外培训机构达标名单.docx

  

龙川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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