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隆围龙屋口腔诊所设置前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05-11来源: 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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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规[2017]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设置前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老隆围龙屋口腔诊所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张红才
三、医疗机构类别:诊所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龙川县老隆镇老隆港60号
五、性质:私人
六、医疗机构的床位:0张/牙椅:3张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8日(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直接向我局医政股反映。
联系人:陈镜尧
联系电话:0762-6752805
龙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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