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城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方案》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停车服务水平和公共资源利用率,引导绿色出行,结合龙川县道路实际状况,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定了《龙川县城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方案》,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及内街背巷等区域共6800多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智能化停车收费管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广东省关于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和《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细则》(河发改审批〔2019〕2号)等文件的要求,深圳市维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将针对该《方案》开展此次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和征求意见反馈方式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龙川县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上及内街背巷共6800多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以实际发生量为准)建设停车收费系统,对标识不清晰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重新施划。
一类路段:人民路、隆兴路、学西路等繁华路段和区域,车位数量524个;
二类路段:一类路段以外停车需求较大、附近居民有较大停车刚需的路段及区域,车位数量4354个。
未来城市建设新增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纳入停车收费范围。
根据统计,目前龙川县现有路侧停车泊位共4878个;可新增路边停车泊位1863个;可新建2个立体停车库,共83个泊位;全部建设完成后合计6824个泊位。
具体实施路段和规划泊位设计见下表:
停车位明细表
二、收费标准
参考周边地区收费标准及本县实际情况确定。
定价原则:一类高于二类,方便短时间停留,避免长时间占用,加速车位周转率。
本项目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表
注:特种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三、运营模式
采取特许经营的管理方式选取项目运营主体,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运营主体每年向政府支付一定的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具体方案的指导实施、运行及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负责对项目的投资成本、运营成本、项目收益等进行核算、监督。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为路边停车10年经营权(不含建设期)、立体停车库15年经营权(不含建设期),期限届满,特许经营权自行终止,运营公司将向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移交所有停车基础设施、设备,并保证完好使用,聘用人员由经营者自行安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置。
四、承担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深圳市维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骆工 手机号码:15767956889
邮箱:724334367@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此《方案》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此《方案》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此《方案》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此《方案》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与居民利益的影响;
(5)对此《方案》实施的态度及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述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深圳市维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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