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龙知法裁字〔2021〕第1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表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06-18来源: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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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决定书文号 | 案件 | 请求人 | 被请求人名称 | 第三人 | 主要争议事项 | 行政处理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理的结果 | 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名称 | 名称 |
粤龙知法裁字〔2021〕1号 | ZL201110247061.4发明专利侵权纠纷 | 田辉明 | 龙川县新华丽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请求人田辉明就其“高纯度石英砂提纯酸洗装置”专利(专利号:ZL201110247061.4)与被请求人龙川县新华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向本局提出处理请求。本局于2021年2月9日受理,予以立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号)第七条第二款、《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 | 驳回请求人田辉明的各项请求 | 龙川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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