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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202104号)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07-22来源: 龙川县气象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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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应对全县当前旱情,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抗旱减灾、森林防灭火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作用,经龙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我局将视作业天气和空域安全情况继续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保障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1年7月22日-8月22日期间,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固定作业点位于龙川县老隆镇梅子坑标准化人影作业点,移动作业点位于赤光镇。

  三、作业方式:固定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影响区域:龙川县行政区域内。

  五、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固定式、移动式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送交县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处理;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县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气象局联系电话:0762-6899181

  气象局地址:龙川县老隆镇铁场坑84号

  气象局联系人:刘辉

  特此公告。

  广东省龙川县气象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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