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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洪强等人补缴社会保险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1-08-20来源: 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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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内控监督检查暨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社保(2018)6号)规定,经审核,黄洪强等22人符合补缴社会保险条件,李凤英等4人暂不符合补缴社会保险条件(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河源市龙川县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股反映。


附表:符合及不符合补缴人员名单

(联系人:钟康:联系电话0762-666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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