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龙川住房保障对象何海燕、彭梅花申请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01-04来源: 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人次:-
【字体: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调换互换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建保函〔2020)238号)有关规定,现对龙川住房保障对象何海燕、彭梅花申请调换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需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恕不受理。

申请人姓名

何海燕、

彭梅花

身份证号码

441622******0767、

441622******0321

保障类型

廉租

户型

2房1厅

原承租房源

原马喉莲E栋406号、原马喉莲L栋402号

调换后房源

马喉莲L栋402号、马喉莲E栋406号

调换原因

因双方个人原因,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向我局申请调换。


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4日


  联系地址:龙川县新城规划六号区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2-6299906。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