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申报追认陈文达同志为烈士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03-21来源: 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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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达,男,1967年11月4日出生,广东省龙川县车田镇车田村人,是车田镇人民政府聘请的半专业扑火队队员。2022年1月8日,和平县贝墩村河溪村突发山火,并迅速蔓延至我县车田镇共和村,陈文达同志接到车田镇人民政府指令,迅速赶赴火情现场车田镇共和村黄泥塘(与和平县高山塘相邻)扑灭山火,在扑灭过程中英勇牺牲,终年54岁。
为褒扬陈文达同志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精神。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规定、《广东省烈士评定审核工作制度(试行)》、《河源市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河府办函〔2021〕5号) 、《龙川县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龙府办〔2021〕33号),拟呈报上级认定陈文达同志为烈士。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向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反映。联系人:林志敏。联系电话:6888154。电子邮箱:lcxtyjr@163.com
公示期:2022年3月21日至4月1日
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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