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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05-31来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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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宏悦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2年4月7日受理刘*万诉求你单位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案(龙劳人仲案字〔2022〕58号),已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深圳市宏悦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决生效之日

  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刘*万工伤赔偿金合计171498元;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本裁决事项为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裁决。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龙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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