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小华等人补缴社会保险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06-17来源: 龙川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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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社保经办机构内控监督检查暨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社保〔2018〕6号)规定,经审核,邓小华等17人符合补缴社会保险条件,0人暂不符合补缴社会保险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河源市龙川县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股反映。
附件:符合及不符合补缴社会保险条件人员名单
(联系人:钟康 联系电话:0762-6663302)
龙川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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