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2-07-08来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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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2013〕第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审核中建二局阳光智造有限公司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报送的材料,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天。
监督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6758690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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