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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3-02-10来源: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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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县组织开展了《龙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前瞻描绘2035年龙川县城市发展的空间战略蓝图,是贯彻“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奋力建设幸福和谐美丽龙川”决策部署的重要依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要求,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14日上午10:00。

  2.地点:龙川县新城开发区3号小区龙川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龙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应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国土空间规划有关情况,主要由以下方式产生:

  1.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龙川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2.邀请相关单位代表。

  四、报名方式

  1.听证代表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月28日,逾期不接受报名。我局将于2月28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布。

  2.报名人员可通过邮件申请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其中,通过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zrzyjkjghg@163.com,并在邮箱备注“《龙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报名”通过现场报名的可到龙川县新城开发区3号小区龙川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国土空间规划股报名,报名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即8:30-12:00、14:30-18:00)。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签名,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通过邮件报名的请同时上传有关复印件,原件在听证会当日备查;通过现场报名的,请在报名同时带上原件备查。

  五、听证须知

  1.听证参加人届时应持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听证会,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迟到超过20分钟,视为放弃本次听证机会。

  2.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3.听证参加人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守国家秘密。

  4.听证参加人有权审验听证笔录,在确认无误后应当在听证笔录上签字。

  5.听证参加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未经许可,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录音、拍照,影响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6.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每位陈述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咨询人: 叶先生,电话:0762-6808617。

  特此公告

  附件:《龙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信息表.doc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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