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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川县贝岭尾矿库、上坪镇金旺1号、2号和闽龙1号尾矿库等4座尾矿库注销的通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3-02-14来源: 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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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应急〔2020〕85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尾矿库注销办法》(粤安监规〔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龙川县贝岭尾矿库、上坪镇金旺1号、2号和闽龙1号尾矿库等4座尾矿库已完成注销工程,现场复核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在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依规作出予以注销的决定。上述尾矿库注销后,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和监管,由属地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通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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