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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3-03-20来源: 龙川县林业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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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部局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龙川县组织开展了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根据国家专班技术审定和封库的预案成果,形成了《龙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方案总体情况如下:

  一、整合优化规则

  依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整合优化规则,经过多轮调研、论证和完善,逐级上报省、国家论证与审核后,形成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二、整合优化范围

  龙川县自然保护地中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

  三、整合优化定位

  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重点解决自然保护地空间重叠、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等问题,建立科学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四、整合优化成果

  整合优化前,我县自然保护地共计16个(全部为陆域自然保护地),批复总面积43625.27公顷,占全县陆域国土面积14.15%。按自然保护地类型划分,我县整合优化前有自然保护区10个,批复面积36581.25公顷;森林公园4个,批复面积6857.32公顷;湿地公园2个,批复面积186.70公顷。根据摸底调查和矢量数据审核,全县自然保护地矢量总面积40904.62公顷,除去重叠范围的实际占地总面积40829.31公顷。

  整合优化后,我县自然保护地共计20个(全部为陆域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47246.66公顷,占全县陆域国土面积15.33%。按自然保护地类型划分,整合优化后全县有自然保护区8个,面积37158.21公顷;森林公园8个,面积8735.78公顷;湿地公园4个,面积1352.67公顷。

  本次整合优化调出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城镇村、重大项目及其他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共计14291.97公顷,调入森林、湿地等生态较好区域20709.31公顷,落实了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际总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强度不降低的要求,确保了我县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为建设绿美龙川、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生态支撑。

  依据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龙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与整合优化前、后龙川县自然保护地分布图予以公示(材料见附件1-3),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敬请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反馈至龙川县林业局。(联系方式:0762-6766989,邮箱:lclyjylg@163.com)

  附件:

  1.《龙川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pdf

  2.整合优化前龙川县自然保护地分布图.pdf

  3.整合优化后龙川县自然保护地分布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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