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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4-03-01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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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多多(河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41户市场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

  由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的关于你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你个人独资企业近六个月未申报纳税;你农民专业合作社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我局执法人员两次到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现场核查也无法找到你,无法取得联系。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你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姚慧毅、骆海平,联系电话:0762-6759848。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拟吊销企业名单(141户)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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