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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决定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4-03-21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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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星正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1月8日受理了周涛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于2024年3月4日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河龙人社工认〔2024〕33号),认定周涛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本局向你公司发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河龙人社工认〔2024〕33号),但你司拒收被作退件处理。现本局决定公告送达周涛工伤认定决定。

  本局根据周涛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南昌星正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铆工周涛劳务派遣至中建电力建设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从事铆工工作。2023年10月3日16时30分许周涛在中建电力建设服务(广东)有限公司龙川核电基地碳钢车间进行组牛腿拼装工作,由于周涛所用的板夹挂起钢板时,板夹爪机未夹稳钢构件导致钢板滑落砸到右足受伤。龙川市东医院诊断:1、右足拇趾末节开放性粉碎性骨折;2、右足拇趾血管断裂;3、右足第1、2趾甲床皮肤裂伤。

  周涛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龙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内向东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开发区吉祥一路68号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社会保险管理股

  联系电话:0762-6885002

  特此公告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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