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举证通知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4-06-04来源: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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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李文军向本局提交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自述2023年4月与你厂签订劳动合同并从事你厂光伏安装工作。于2023年11月15日下午被你厂派至龙川县黎咀镇275乡道工地上进行光伏安装工作时不慎从三楼跌落致伤。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本局向你厂发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被拒收,多次拨打你厂经营者罗小兵电话均被挂断。现本局决定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厂于本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对李文军受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举证,如你厂逾期拒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局将根据李文军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开发区吉祥一路68号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社会保险管理股
联系电话:0762-6885002
特此公告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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