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龙川县“翰林苑”违法建筑利害关系人权利保护听证会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4-06-17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字体: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龙川县人民政府指令龙川县司法局拟就龙川县“翰林苑”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举行听证会,为确保本次听证公正、公平、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地点

定于2024年7月10日下午15:30始,在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

听证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听证目的

   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民主性、合法性和科学性。

三、听证内容

龙川县“翰林苑”违法建筑处置工作所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权利是否保护以及如何保护等问题。

四、听证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

五、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参加人组成和条件。听证参加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各1人、“翰林苑”购房人(代表5人)和其他债权人(代表4人,含以房抵债的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代表9人、市民代表3人等各方面代表共计21人组成。听证参加人的具体人数可按照申请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予以微调。

听证参加人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所了解;

3.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公正发表意见。

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申请方式。参加听证申请采取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申请方式进行。

1.电子邮件申请。点击听证会公告附件1,下载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填写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ylcsfj@163.com。

2.现场提交。点击听证会公告附件1,下载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填写相关资料,并将书面材料提交至龙川县司法局五楼龙川县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申请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6月26日17:30,逾期申请无效。

4.参加听证申请应一人一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信息,明确勾选申请人身份(每人只限以其具备的一种身份参加申请)。对于申请信息不全、未按要求填写、超出申请时间的,为无效申请。

(三)听证参加人的确定。

1.县司法局按照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和代表广泛性的原则,在听证会召开10日前合理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并依法与听证会其他参与人员一并公布。

2.县司法局根据代表广泛性原则,可以依法邀请有关人员作为听证参加人参加听证。

3.听证参加人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放弃参加听证的权利。

(四)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确定后,听证会通知书及相关听证会材料在举行听证会的7个工作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听证参加人。

六、注意事项

听证会参与人需要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或者将其调至静音;

4.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5.参加听证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工作证件出席,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特此公告。

龙川县司法局

2024年6月17日


联系人:黄平,联系电话:0762—6803661


附件1:参加听证申请表.docx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