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川县大龙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培训专业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3-28来源: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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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经对报送的材料审核和场地实地考察,拟准予龙川县大龙职业培训学校(位于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开发区2号小区万林大厦:法定代表人:巫万云)由妇婴护理培训变更为妇婴护理、养老护理培训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天,如有问题,请向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变更培训专业。
联系电话:0762-6885002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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