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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8-07来源: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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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姓名:刘志富,性别:男,公民身份证号码: 44162219******8210。

住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市东居委会第二区东风路56号。

  经调查,参保人刘志富,于2022年9-11月违规领取失业补助金待遇2187元,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40日内,依法将违规实际领取的待遇2187元退回到以下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划款时请备注“龙川退回(刘志富)失业补助金”):

  账户户名: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44001748301053000929-000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

  银行行号:103598020019

  附注:龙川刘志富退回失业补助金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电话:6750029、6752451




龙川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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