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龙川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邀请列席和列席人员范围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6-01-23来源: 县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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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龙川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协商通过)
一、邀请列席会议的人员:
1.参加开幕大会: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领导同志,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参加闭幕大会:县委领导同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府领导同志、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列席会议的人员(参加开幕大会和闭幕大会):
1.历届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审阅书面材料方式)
2.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审阅书面材料方式)
3.居住在县城的八届市政协委员;
4.没有安排十一届县政协委员的部分县直和中央、省、市驻龙正科级以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5.各镇政协联络工委负责人;
6.县政协机关没有担任十一届县政协委员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其他事项
邀请列席和列席人员不参加分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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