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失业登记人员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6-02-02来源: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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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3号)第二十四条,登记失业的劳动者存在“连续6个月无法取得联系的”等情形,应当注销其失业登记。
现对核准符合注销失业登记的66名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与龙川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62-6999820,电子邮箱:lcsq2840@163.com,邮政编码:517300,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龙川县人社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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