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6-03-27来源: 县市监局 阅读人次:-
【字体: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肉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专项整治工作结束。

  二、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以下两个方面的线索:

  (一)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违法违规问题

  1.无证照生产经营:未取得肉制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肉制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行为。

  2.原料肉造假与违规采购: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或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

  3.以次充好与标识欺诈: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

  4.非法添加与标签造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配料表标识与生产实际投料不符。

  5.虚假宣传误导:对肉制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6.经营病死及未经检疫肉类: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行为。

  (二)监管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监管失职渎职:对辖区内制售假劣肉制品行为不查处、不报告,甚至隐瞒包庇。

  2.权力寻租:利用审批、监管、执法等职权谋取私利,收受贿赂,充当“保护伞”。

  3.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对违法违规线索压案不查。

  三、线索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12345、12315、0762-6890893(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5:30)

  2.电子邮箱:lcxsjbgs163.com

  3.信件举报:龙川县老隆镇景明路4号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编:517300)

  4.网络举报: 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

  四、有关要求

  (一)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线索,并尽可能附带涉事主体名称(或经营者姓名)、地址、具体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及相关图片、视频、票据等证据材料,以便于核查处置。

  (二)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我局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

  (三)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对查证属实的典型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

  特此公告。




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