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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6-04-02来源: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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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富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 龙川县富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欠薪 一案,因你电话无法联系且无法到场签收文件,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龙人社监字〔2025〕第325号)。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依据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觉履行有关决定,并将处理结果、支付凭证函告我局。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龙人社监字〔2025〕第325号).pdf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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