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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公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6-04-20来源: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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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6年4月1日收到马永州的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通过电话联系和EMS邮政快递向你公司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02614),但你公司拒收EMS邮政快递并且电话联系不上联系人。现我局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02614)。

  马永州自述于2023年7月入职你单位。2025年10月9日16时30分左右在龙川县四都镇三线整治工程中意外从梯子摔下受伤。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如有异议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认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开发区吉祥一路68号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社会保险管理股

  联系电话:0762-6885002


  特此公告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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