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长者助手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寓教于法!龙川近百名领导干部旁听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08-28来源: 龙川新闻 阅读人次:-
【字体:

  8月27日上午,龙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这起案件的被告人原来是一名护林员,却监守自盗谋取私利。

微信图片_20200828091302.jpg

  这起案件,近90名龙川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活动,警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庭审现场,龙川县人民法院运用远程视频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新发参加了旁听庭审活动。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辉作为护林员,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非法捕猎野猪5头,用于整头卖给他人,或宰杀供自己食用,或宰杀后售卖给群众。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辉在禁猎期间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狩猎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非法狩猎罪,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龙川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陈某辉依法赔偿因其非法狩猎5头野猪的价值人民币2500元,用于修复生态,并在河源市电视台或报刊公开赔礼道歉。案件将择期宣判。

  针对该起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非法狩猎案,公诉人在发表公诉词时寓教于法,指出人类大量捕猎、滥食野生动物,不仅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而且会增加通过野生动物传染的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

  龙川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袁水城指出,被告人陈某辉是护林员,他的职责就是保护森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但是由于受到利益的驱动,被告人监守自盗,其行为触犯了法律,构成犯罪,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法官提醒大家,在生活中不要心存侥幸狩猎野生动物,一旦逾越法律雷池,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呼吁大家摒除吃野味的陋习,尊重自然、敬畏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好生态环境,保护好龙川的绿水青山。

  为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县普法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联合举办的2020年龙川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通过旁听庭审活动,有效地提升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营造“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

  市人大代表张帆旁听庭审活动后颇受感触地说:“旁听了龙川县人民法院的庭审,让我对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保护环境、爱护大自然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认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市人大代表,我将用自己的行动去号召、引导大家一起来爱护我们的环境,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通过具体案例对社会各界起到了较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县人民法院表示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构建人与动物和谐共存的生态文明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护林员监守自盗,不免令人唏嘘,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强化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意识,提高学法守法用法能力。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