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都镇“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面貌,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环境卫生、美化家园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专业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城乡环境管理模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圩镇人居环境品质,坚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推进城乡环境管理新模式,不断强化全民文明卫生意识、促进城乡环境绿化美化提升,努力营造四都镇美丽、生态、和谐、文明、宜居的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针对长期以来“门前三包”责任制难以落实到位的实际情况,以每年定期续签责任书、推行违规处罚或积分制为手段,切实分清责任、综合执法、强化管理,促进“门前三包”责任制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完善的城乡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着力打造整洁、和谐、文明的城乡环境面貌和形象。
三、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门前三包”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有效、有力落实,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四都镇“门前三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曾韵泺(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左卓(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长、党委副书记)
黄锦华(党委副书记)
张建锋(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 朱海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秀娟(组织委员)
李志军(宣传委员)
李方力(副镇长)
骆 可(副镇长)
陈彩霞(四级主任科员)
邓智锋(党政办负责人)
刘羽(公共服务办主任)
罗锐圣(生态环保办主任)
郭德威(农林水服务中心职员)
张宏良(四都派出所所长)
蔡武强(社区党支部书记)
黄明光(新龙村党支部书记)
魏翠翠(四都村党支部书记)
四、实施范围
四都镇圩镇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经营门店、住户门前屋后。
五、管理标准
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圩镇范围内各企事业单位、经营户、住户应当遵守和承担的城镇管理责任和标准如下:
(一)包环境卫生
1.实行垃圾袋装化,将袋装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不得随意倾倒。
2.生活垃圾密闭收集并在指定地点投放。
3.责任区内道路、地面、花坛、树木周围保持清洁,无纸屑、烟蒂、果皮、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污迹、无裸露垃圾、无渣土、无粪便污水。
4.污水不得随意排放、倾倒,餐厨垃圾等不得倒入临街排水口。
5.不得在门前墙面及电杆、果壳箱、行道树及其他公共部位张贴、涂写、刻画标语、广告等张贴品。
6.临街建(构)筑物保持外立面干净整洁,对影响镇容的脏污、缺损,应当及时清洗、清除和修复。门窗、橱窗、牌匾、灯饰等保持完好、清洁,出现破损须及时更换、修复。
(二)包绿化美化
1.维护门前的花草树木,不得擅自修剪、移植、砍伐树木和破坏花草。
2.不得破坏绿化设施,不得擅自占用绿地,严禁损坏花草。
3.积极推进绿化美化行动,利用“四旁”“五边”空地植绿增绿。
(三)包秩序
1.不得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布),不得擅自设置占道标牌、灯箱。
2.不得越店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店外摆设,店外加工、堆放货杂物等)。
3.外立面及门窗、橱窗内外不得擅自披挂、张贴、涂写、刻画,阳台、橱窗不得堆放、吊挂影响观瞻的物品。
4.不得在行道树上吊挂物品、晾晒衣物。
5.规范门前停车秩序。
六、职责分工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实施“门前三包”工作。各相关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宣传办负责制定“门前三包”宣传计划,开展责任单位及临街门店“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宣传正面典型,对责任不落实及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确保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二)镇乡村振兴办负责制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经营门店、各村(社区)要签订责任书。
(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生态办和社区、新龙村、四都村相应包村(居)工作组配合协助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虚假促销行为,根据相应职能对临街经营户的违法(章)行为进行处理。对发现临街修理行业、餐饮行业门店未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第一次进行说服教育,第二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第三次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照下发行政执法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镇派出所负责协助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协助处理运输车等超载、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五)镇农林水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美化绿化提升。
(六)镇生态环保办负责建筑施工单位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督促施工方做好周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负责渣土车管理,保障路面整洁。
(七)各村(居)委会负责各自辖区内农户、经营户等“门前三包”责任落实。
七、强化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工作会议,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明确各片区监督责任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负责我镇圩镇范围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市政公共设施、园林绿化、镇容镇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日常巡查,监督商户、住户履行“门前三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要求立即整改。
(三)负责受理群众举报信息,并于举报情况核实后3个工作日处理完成相关工作。
(四)各村(居)负责划分各自辖区内的责任片区,明确监督责任人,全面做好“门前三包”工作落实。
八、相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门前三包”工作落实,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协调配合、通力协作,严格落实职能职责,全面做好“门前三包”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办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考评机制,通过抽查、督查和评比的形式,推动“门前三包”工作有效、有力开展。
(三)加大舆论宣传。镇宣传办、镇党政办要安排专人负责“门前三包”工作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既要宣传好的典型,又要对责任不到位的单位、个人、商铺等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全面强化群众的公共道德意识和依法经营、文明经商的理念,形成浓厚、良好的舆论氛围。
龙川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责任编辑:黄玉莹
校对负责人:黄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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