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坪镇创建省卫生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人居环境,打造绿色、环保的人居环境,促进镇域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卫生镇标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争创省级卫生镇,确保省卫生镇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改善环境、保障健康、促进发展”为目标,以完善乡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乡镇品位,提高人的素质、增强全民健康意识为核心内容,加大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打造镇容整洁、秩序优良、文明卫生、秀美宜居的乡镇环境,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部门协调、落实责任、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完善乡镇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善乡镇环境,实现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动员和组织筹备阶段,2024年4月—2024年5月,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发动、统一思想、部署任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24年11月,完成省卫生镇要求的各项硬件建设指标。
第三阶段申报和迎检验收阶段,2024年12月—2025年1月,做好创建省卫生镇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进入常态化管理,整理归纳资料,力争通过省级卫生乡镇现场评审。
三、主要任务
(一)硬件设施建设
1、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努力实现省级卫生镇创建目标。
2、积极筹措资金,完成全镇主干道的升级改造、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3、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管理,确保长效工作机制不动摇。
(二)软件达标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调整了由镇长薛榕波任镇爱卫会组长,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把创建省级卫生镇纳入全镇总体发展规划,列入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创建工作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的“三落实”。
2、抓好健康教育网络机构建设和居民健康教育工作。镇卫生院防保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承担健康教育业务指导职责,各部门联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在学校中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全镇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中小学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90%,个人卫生习惯良好;镇卫生院、村卫生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5%;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举办讲座等形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85%;在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志,广泛宣传吸烟危害,积极开展控烟工作。
3、搞好环境保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订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故;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贮存、转运、处理;圩镇禁止放养家禽,在集镇居民区500米外实行规模圈养,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
4、搞好公共场所卫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做到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镇成立卫生监督员队伍,镇聘用卫生监督员至少3名,各村聘用卫生监督信息员至少1名。各餐饮、食品加工、经营店或摊点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操作规范。各食品加工、制售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合格证,制售、包装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五病调离率达100%。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监督,旅馆、理发店等消毒和通风设施完善,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标准。
5、抓好疾病预防控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建立健全预防保健组织;开设发热门诊,落实传染病初筛登记;制定完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度,做到有规划、有措施、资料齐全。各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教育教学机构开展免疫接种证查验工作;水厂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机构监督、监测资料齐全,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医疗机构和计生部门医疗废弃物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6、抓好除“四害”工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适当辅以化学防治,努力使“四害”密度长期控制在较低水平。做到科学管理,综合防治,合理用药,禁止使用国家禁用药物;配备相应防“四害”设施,使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编制防“四害”年度计划,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总结经验。
7、搞好单位、居民小区卫生。镇直各单位、各村委、各居民小区环卫设施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确专人负责,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单位,卫生楼(院)、卫生户活动,做到社区、单位环境整洁、绿化、美化。
8、抓好镇辖村卫生。各村主干道硬化、支干道平整,村容整洁,定期清理垃圾、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的污水坑、粪坑;农村厕所革命完成率达100%;村卫生站建设符合国家标准,村医取得合法执业资格,并承担公共卫生职能;村内家禽牲畜实行圈养;农户居室内外整洁,村民卫生习惯良好;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村活动,100%以上的村建成市级卫生村。
9、企业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0、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教学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学校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公厕达到无害化卫生标准。
(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镇规划合理,建成区路面平整,主干道全硬底化。
2、垃圾中转站建成投入使用,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布局合理,不影响镇容,数量足够,清洁卫生,定期消杀。
3、组建清扫保洁队伍,主要街道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管理规范。
4、镇农户厕所改造率达100%,学校、卫生院及公共场所等卫生公厕达到100%。
5、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放、乱扯乱挂现象,门店匾牌标准规范、整齐划一,农村秸秆堆放整齐。
6、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7、东江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垃圾漂浮。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8、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达36%,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路灯亮灯率达100%。
9、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离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成立创建省级卫生镇领导机构,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协调、调度、督查、落实。实行领导包村片责任制。将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创建责任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坚持月报制度,各创建责任单位每月25日前向镇创建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投入,确保进度。各创建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持,确保各项创建目标进度,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广泛动员,营造氛围。镇创建办要整合多方力量,常年开展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对阶段性重要工作组织集中宣传报道,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动员工作。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通过有效的宣传发动,使广大居民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之中,在全镇形成人人参与、同创共建的浓厚氛围,为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强化督导,限期整改。创建省级卫生镇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程,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和评比,及时下发通报。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和调研,听取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意见箱和热线电话,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镇创建办建立督办查办制度,对领导要求解决的,人大代表提出的,群众反映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查办通知书,明确标准和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五)严格考核,奖惩分明。镇创建办要建立创建工作台帐,详细记录每次检查评比结果,年终进行总评。对在每次检查评比中的先进单位和落后单位实行红黑旗制度。对在考评时居前三名的单位,由镇党委、政府给予奖励;落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年度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镇党委、政府给予通报嘉奖和物质奖励。
(六)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各创建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创建省级卫生镇管理制度,保障创建经费。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研究制定省级卫生镇创建长效管理办法,探索和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实现省级卫生镇创建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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