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4-01-10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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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752968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 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  审稿有关工作,对本部门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  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

 

    (二)法规税政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880082

    

    职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建设。承担重大行政 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上级推进财政"放管服"改  革。牵头拟订有关地方税收政策,健全地方税体系,组织落实中央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承担税收调查有关工  作。承担非税收入政策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政策管理,负责地方财政关税相关工作。

 

    (三)预算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755146

  

    职责: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负责总预算收支平衡,承担县级财力统筹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审核等工作。代编全县预算草案。贯彻执行上级对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负责对省、市和镇级财政结算。牵头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制定县级部门预算及项目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工作。负责县级预算评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基本支出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四)国库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752913

 

    职责: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及预算单位账户、总预算会计核算、预算外资金(非税收入、基金收入)账户核算及财政专项资金、社保基金(义务教育、城乡养老)专户核算。承担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和财政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工作。牵头配合财政收支和预算执行等综合性审计工作。牵头编制财政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

  

  (五)综合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753340

  

    职责:承担交通、住房与城乡建设、城管执法、公路、统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等资金监管。承担自然资源收入政策、彩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对口市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753398

  

    职责:承担行政、政法、纪检监察、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县本级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承担会议定点管理工作。参与事业单位改革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由县承担的国防动员、武装警察经费管理工作。拟订县政法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七)科教和文化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753398

 

    职责: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科技经费改革,参与文化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

  

(八)工贸发展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753046

 

   职责:承担工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支持经济发展的产业财政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九)资产管理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885218

  

   职责: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管理。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研究提出县属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县属国有资产中期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依法承担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有关管理工作。


 (十)农业农村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753968

  

  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水务、气象、扶贫、移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经济建设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751631


   职责: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审核县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估(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

 

(十二)社会保障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884596


   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三)金融与政府债务管理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755221

  

   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拟订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负责县级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工作。制定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工作,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负责政府债券额度分配、组织发行和还本付息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等制度和管理办法。按规定办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业务。承担地方政府外债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的申请、组织实施及债务的偿还工作,开展与国际金融组织的资金和知识双向合作。

 

(十四)会计股(行政审批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754408

  

   职责:承担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等。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高端会计人才组织协调和培养服务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对外会计合作交流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组织、协调开展行政审批办理、转办、证件核发等工作。

  

(十五)绩效管理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882680

  

   职责:牵头负责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综合性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牵头负责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财政复核,负责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反馈、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

  

(十六)监督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998623

 

   职责: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财政系统内部控制管理、县级财政资金"双监控"等工作。牵头负责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998616

  

   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十八)政府采购监管股(龙川县老隆镇文明二路23号)

 

  联系电话:6880082

 

  职责: 拟订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配合市财政局对全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负责政府采购信用监管。负责处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举报等。对县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对代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骆霄霄   校对责任人:吴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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