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部门本年度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等通过政府网站集约栏目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开,做到能公开的文件尽量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33条。
(二)其它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二是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丰富;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健全保密机制、提升便民服务,加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涉及民生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让群众及时了解和监督重大决策和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一)不断加强学习,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集中学习培训,日常借鉴学习,不断提高县公安局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规章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日常工作来落实,扎实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准确及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在全县公安机关营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从而提升行政效能,推动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龙川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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