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4-11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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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社会监督,切实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龙川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一、举报范围
(一)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
(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公路缺少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存在安全隐患未治理或未采取措施的;
(四)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治理的;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传真):0762-6888319
电子邮箱:lcjtb@163.com
联系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中山东路3号龙川县交通运输局
三、举报受理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举报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股统一受理。对举报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和登记,组织相关单位对职权范围内的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一般事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
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应注意保密,不得泄漏投诉人的相关信息。
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举报,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其举报的相关单位或部门。
龙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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