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等有关规定,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珠江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5〕14号)、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河源市2025年春季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现将我县落实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渔水域范围
我县管辖的东江、韩江干(支)流及通江湖泊(含枫树坝水库)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25年3月1日0时-2025年6月30日24时
三、禁止作业方式
除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请广大渔民、群众自觉遵守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共同维护正常渔业生产和禁渔秩序。如违反规定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查实有“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一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
公安部门:110
龙川县农业农村局:6880019
老隆镇:6759953 佗城镇:6541003
义都镇:6902666 黄布镇:6251199
鹤市镇:6201195 紫市镇:6273361
通衢镇:6305628 登云镇:6321001
丰稔镇:6601282 四都镇:6753339
铁场镇:6381163 龙母镇:6962088
田心镇:6481123 黄石镇:6642992
黎咀镇:6181198 车田镇:6101120
赤光镇:6461109 廻龙镇:6423319
新田镇:6441226 岩 镇:6921222
麻布岗镇:6502219 贝岭镇:6581001
细坳镇:6542505 上坪镇:6561118
龙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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