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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龙川县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活动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5-23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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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河源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特色农业分布情况,现向我县各镇公开遴选8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粮食、油料作物、水果、蔬菜、畜禽、水产产业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位于龙川县辖区内的,从事粮食、油料作物、水果、蔬菜和生猪、鱼等产业的种养基地,具体品种及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水稻、水果种植必须达到100亩以上,蔬菜种植的必须达到30亩以上;水产养殖规模达到50亩。畜禽养殖年出栏量必须达到(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羊年出栏200头以上,牛年出栏100头以上,禽类年出栏10000羽以上),位于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办理环评审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备案,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近年无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及肉食品安全事故。

  (二)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5年以上,示范基地所属单位(科研教学推广单位、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稳定经营2年以上。

  (三)示范基地在县内应具有代表性的主导产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且有建立农产品可追溯和农业安全生产制度优先考虑。

  (四)示范基地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愿意参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等科技示范活动的,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

  (五)国家、省、市龙头企业优先考虑,往年参加过示范基地的,原则上不能再参加遴选。

  (六)基地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有生产记录档案等,管理比较规范。

  (七)近3年内无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或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被生态环境、市场监督、自然资源等部门处罚过。

  二、示范基地的职责

  (一)基地要明确技术人员负责,对展示的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及时做好信息上报。

  (二)定期组织科技示范户、种植或养殖大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不少于1次,积极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试验示范、观摩、培训等活动。

  (三)积极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合作长效机制,开展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模式)、新产品(设施装备)示范展示。

  (四)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至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三、示范基地的权利

  对选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基地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种苗、饲料、兽药等物资以及标牌制作、组织品种示范展示、宣传,技术培训、交流活动等给予补助资金6万元。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承担示范展示任务的基地提交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通过所在镇人民政府推荐,在申报期限内向龙川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每个镇原则上只允许择优报送1个,具体申报材料对照《龙川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评分表》(附件2)的内容,自行评分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得分的佐证材料。

  (二)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开展现场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结果提交龙川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承担项目主体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三)报送时间。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龙川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逾期不受理。联系电话:0762-6899972


  附件1、3.docx

  附件2:龙川县2025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评分表.xlsx



龙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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