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5-20来源: 龙川县审计局 阅读人次:-
【字体:

  负责人:冯建国

  办公地址:龙川县老隆镇l隆兴路12号4、5、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517300

  网址:http://www.longchuan.gov.cn/hylcsjj/gkmlpt/index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县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审计机关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本级各部门(含县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镇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县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县人民政府部门、镇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镇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县委、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的审计项目。

  (十)组织审计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一)有关的重大审计事项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进行审计的事项。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