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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办法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3-02-28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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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本县退役军人事务“一网通办”工作,提升退役军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慧化水平,提高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退役士兵接收报到“一站式”办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一网通办”,是指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和线下服务窗口,整合公共数据资源,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事线上一个总门户、一次登录、全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政务服务事项包含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一网通办”的建设、运维、应用、保障和监督等管理活动,以及通过“一网通办”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县“一网通办”平台)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服务管理、数据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局“一网通办”工作平台与市“一网通办”平台对接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多渠道、一体化运行以及业务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办理。

  第五条

  局“一网通办”工作遵循统筹规划、集约建设、汇聚整合、共享开放、有效应用、精准服务、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 事项管理

  第六条

  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负责编制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相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线上与线下标准统一,内容完整、准确、全面。

  第七条

  局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接入县“一网通办”平台。

  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制定内部业务流程,确定申办页面内容。依托县“一网通办”平台提供的各项政务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即全程网办。

  县大数据中心派驻服务组、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的技术支持。

  第八条

  鼓励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拓展公共服务事项范围,推动涉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公共服务事项接入县“一网通办”平台。

  第三章 服务管理

  第九条

  申请人在线提交政务服务申请后,对于实施全程网办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局“一网通办”工作平台完成事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应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全程网办比例。

  第十条

  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按照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跑动的要求,主动整合内部业务流程,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环节,实行一窗综合受理、多方协同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按照县“一网通办”工作目标与最新要求,开展业务梳理、流程再造,实现退役军人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积极推动“智慧好办”和“免申即享”等服务。

  线下服务窗口对申请人已经提交并且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巩固“两个免于提交”成效。

  第十一条

  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做到线上线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平台办理,实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深度融合。

  通过线下服务窗口提供的退役军人政务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受众面较小的事项外,逐步实现全县范围内跨区域窗口受理申请材料,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

  第十二条

  推广“粤省事”在拥军优抚领域的社会化应用,拓展其在文旅休闲、交通出行等领域的场景应用。依托民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提供个性、精准、主动、智能服务。

  第十三条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开通为老服务绿色通道,为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

  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在退役季、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期等,做好领导干部帮办和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帮办。

  第十四条

  政务服务事项主办部门,指依据龙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负责办理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或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退役军人政务服务事项,指涉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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