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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田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5-09-26来源: 本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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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适用范围

  1.3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2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3应急处置机构

  3 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和火情监测

  3.1森林火情预警响应

  3.2森林火情监测

  3.3森林火情报告

  3.3.1接报核查

  3.3.2报告要求

  3.4报告时限

  3.5报告内容

  4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4.1主要任务

  4.1.1扑救火灾

  4.1.2转移安置人员

  4.1.3救治伤病员

  4.1.4保护重要目标

  4.1.5维护社会治安

  4.1.6发布信息

  4.1.7火场清理看守

  4.2应急处置措施

  4.2.1先期处置

  4.2.2森林火灾扑救措施

  5 后期处置

  5.1火灾调查

  5.2案件查处

  5.3责任追究

  5.4工作总结

  6 预案管理

  6.1预案演练

  6.2宣教培训

  7 附则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扑火救灾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绿美新田生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我镇国土生态和森林资源安全。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3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坚持党的领导,在镇委镇政府统一指挥下,镇森防办(镇应急管理办)牵头负责,各村及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共同做好森林火灾应对处置工作。

  (二)安全第一,科学扑救。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实施科学扑救,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快速反应,规范高效。积极实施靠前驻防,及时准确掌握火场信息,做好思想、组织、物资准备,做到集结快、出动快、扑救快、清理快、转场快。

  2 组织指挥体系

  2.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总指挥:黄玉城(党委副书记、镇长)

  执行副总指挥:邹芹艺(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总指挥: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

  成 员:镇委镇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各村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简称镇森防指)负责研究部署全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统筹调度全镇森林消防、半专业扑火队等力量,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监督检查全镇各村森林防灭火贯彻执行森防指和镇委镇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完成上级森防指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森林防灭火工作。

  2.2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简称镇森防指办)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日常办事机构,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应急管理办主任兼任。

  主要职责:协调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工作组开展工作、督促设置在森林防火区的企事业单位做好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组织火情会商,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根据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调整或终止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指导、督促相关村(居)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评估灾害损失及影响情况,总结、上报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完成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应急处置机构

  森林火灾发生后,负责应急处置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前移,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扑火救灾需要设置综合协调组、交通疏导组、转移安置组、应急扑救组、清理看守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舆情信息组等工作小组。

  ①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分管应急、林业工作镇领导担任,负责森林火灾早期扑救处置工作,科学研判,了解周边重要设施、村庄、道路、水源等情况,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蔓延态势,制定扑火方案,并组织实施,科学调动队伍展开扑救,并实时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合理调整作战方案,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森林火灾扑救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申请上级调派力量增援。(牵头部门:镇应急办、林业部门)

  ②交通疏导组:组长由火情发生地所在村支部书记担任,负责在主要交通要道设置路牌或安排向导,引导增援队伍到达预定位置,做好救援车辆停放管理,对必要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等工作,确保救灾道路通畅,以便后续增援力量快速到达火场;引导救援队伍就近寻找水源,引水救火。(牵头单位:火情发生地的村民委员会)

  ③转移安置组:组长由火情发生地包村镇领导担任,负责第一时间确定火场周边有无村民或重要设施,同步组织安排财产转移和受灾群众安置。(牵头单位:火情发生地的村民委员会)

  ④应急扑救组:组长由乡镇分管应急(林业)镇领导担任,负责组织调派现场扑火力量开展火线扑救作业,实时观察火情变化,并向前线指挥长及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提出火线兵力部署建议。(牵头部门:镇应急办)

  ⑤清理看守组:组长由火情发生地包村领导担任,负责做好火场清理。在扑火队伍扑灭明火后,对火线进行彻底清理,确保不发生返火,并明确各段火线看守责任人,安排好火场看守人员。(牵头单位:火情发生地所在村民委员会)

  ⑥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分管后勤的乡镇领导担任或由指挥长指定一名镇领导担任,负责根据扑救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及时组织物资及食品保障,为前线扑火工作提供支持。(牵头部门:镇党政办、应急办牵头)

  ⑦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卫生的镇领导任组长,负责组织医疗队赴火灾现场为扑火救灾提供医疗保障,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协调落实受伤人员的医治和转运工作。(牵头单位:镇卫生院)

  ⑧舆情信息组:由分管宣传工作镇领导任组长,火情发生所在地村委协助,负责舆情管控,引导管控现场群众不得拍摄现场照片、视频上传网络,以免引发网络舆情,造成社会恐慌;适时通过官方媒体平台统一发布专业、权威、全面的灾害救援信息,避免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而造成网络谣言。(牵头部门:镇党政办)

  3 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和火情监测

  3.1森林火情预警响应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势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当上级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灭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镇应急救援队伍(半专业灭火队)、镇专职消防队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要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时颁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启设临时检查站开展森林防灭火检查,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森林火情监测

  镇林业部门,各村(居)网格员、森林义警、护林员要加强巡山护林,利用瞭望监测、远程监控视频等加强监测,在高森林火险预警和重要节日、活动期间,应视情派出无人机巡护队伍前往高火险区巡航,及时发现和处置火情。

  3.3森林火情报告

  3.3.1接报核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后,应立即向所在镇应急办或林业部门报告,镇应急、林业等部门接报森林火情信息后,应第一时间派人核查处置。

  3.3.2报告要求

  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报告及“有火必报”制度,统一由镇森防指办公室自下至上逐级报告。镇森防办接报森林火灾后应及时整理和分析收集的火灾信息,经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审批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县森防指办公室;火灾扑灭后,镇森防指办公室要按规定要求,做好火灾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3.3.3报告时限

  对省、市、县通报的热点或火情,镇森防指办公室要在1小时(从接警起算,下同)内核实反馈。2个小时内扑灭的森林火灾可先通过电话报告,书面材料事后汇总上报;燃烧时间超过2小时,但在4个小时内扑灭的森林火灾,应先电话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材料;燃烧时间超过4小时仍未得到控制,或发生人员伤亡,或发生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或发生在城区及其他敏感、危险区域的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书面材料。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森防指办公室应及时通报受威胁地村(居)和有关单位或相邻行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3.3.4报告内容

  起火时间、地点、原因、已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范围、火情态势、过火面积、火场附近环境情况及已经采取的扑救措施,存在的困难及需要上级协助解决的事项等。

  4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4.1主要任务

  4.1.1组织扑救火灾

  立即组织半专业灭火队、镇专职消防队伍等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科学研判,必要时,及时组织友邻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增援扑救。

  各扑火力量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扑火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

  4.1.2转移安置人员

  当民居、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开放有关应急避难场所,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

  4.1.3救治伤病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人员应立即开展紧急救护,并迅速送往医院治疗。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1.4保护重要目标

  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协调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1.5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财物、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1.6发布相关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通过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1.7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经前线指挥部检查验收,火场移交清理看守组,扑火队伍撤离。清理火场人员要根据火场情况配带相应装备工具(背负式水箱、二号工具、锄头/镰刀、油锯),分段落实任务,对火场进行网格化清理,并安排看守火场24小时以上,防止火场复燃,出现返火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2应急处置措施

  4.2.1先期处置

  发生森林火情后,事发地村(居)及林场、森林公园景区等单位应迅速调集自有应急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扑火救灾工作。乡镇相关负责人接报后应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视情况报上级申请增援处置。

  4.2.2扑救措施

  (一)制定扑火方案

  镇森防指接报到现场后,应立即观察火情,利用无人机等高技术装备侦察火情,侦察的内容包括火场的风向,林火蔓延的方向、速度和火焰高度,火线的长度、火场面积,以及火的发展趋势,火场的地形情况,火场可燃物的种类和分布,可能受到威胁的居民点、仓库和其他重要设施,火场扑火队伍的具体位置,最近取水点方位等,迅速确定扑火方案,明确扑火前线指挥部的位置;到场的扑火队伍、人数、装备及带队人员;具体的扑火战术及负责方向;扑火队伍进入火场的路线;选定突破火线的位置;战术动作与协同要求;通信联络方式、后勤补给保障;火场安全及注意事项等。

  扑火方案应根据火场发展变化,适时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调动扑火队伍

  接到森林火情后,镇森防指要立即调派扑火力量,要求扑火力量带齐扑火救援装备迅速到火灾点集结,快速到达火场,并视情况及时向上级申请增援。

  (三)火场控制与扑灭明火

  控制火场是指扑火队伍全部扣头、封堵、合围,对整个火场形成包围,完全控制火势的蔓延发展。

  扑灭明火首推以水灭火,根据火场地理位置,合理布置取水点,引水上山灭火。对周边无水源点,不适合采用以水灭火的火灾,要根据火情、风势等因素,采用开辟防火隔离带、风机灭火等方式,快速控制火情,扑灭明火。

  (四)清理火线

  根据火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火场清理组人员,配置灭火装备,按照清理火边、边打边清的方法,加快火线清理;对火线附近正在燃烧的站杆、倒木等,要组织力量重点清理,沿着火线边界分段划界,树立标志,明确责任,反复清理,不留隐患。对于一时清理不彻底的地方,要组织力量利用背负式水箱就近取水,彻底将隐火熄灭。

  (五)看守火场

  看守火场的关键是“看”,在看守火场的过程中,看守人员要携带工具,轮流沿火线边界巡护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看守火场的时间至少要在大部队撤出24小时后,经最后检查验收后,才能将看守火场人员撤出。在天干、地旱和气象条件不利的情况下,看守的时间要经过48小时,甚至长达72小时。

  撤出看守火场必须达到“三无标准”:即无烟、无暗火、无明火。

  (六)撤离火场

  火场处置完毕后,扑火队伍根据前线指挥部命令撤离火场,撤离前要组织队伍集结,清点人员装备,做到安全、有序撤离,避免出现意外事故。

  5 后期处置

  5.1火灾调查

  根据《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粤森防指〔2020〕6号)规定,灾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组织应急、公安、卫生健康、林业及所属村(居)等有关部门,联合做好火灾调查评估,形成包括火灾概况、起火原因、发生经过、应急处置情况、人员伤亡和损失、存在主要问题、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等内容的火灾调查报告。

  5.2案件查处

  镇森防指应协助配合森林公安做好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未达到刑事立案条件的森林火灾,由镇执法办负责查处,并及时向本级森防指办公室反馈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

  5.3责任追究

  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县级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文件的权限、程序实施。

  5.4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镇森防指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总结,认真查找应急响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必要时,组织复盘推演。

  6 预案管理

  6.1预案演练 

  镇森防办应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村(居)应按照本预案工作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总结演练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村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6.2宣教培训

  镇森防指举办培训班、线上集中培训等方式,对与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7 附则

  7.1本预案由镇森防办负责解释。

  7.2各村居应根据本预案,组织制定本区域内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其他相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森林火灾危险源状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

  7.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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