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意见书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0-11-19来源: 龙川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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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关管理规定,经县文化部门初审,同意筹建。由申请人持本意见书到公安、消防等部门办理有关审核手续后,再到县文化部门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设立申请手续。

  单位名称:龙川县老隆镇战地网吧

  经营地址:龙川县老隆镇商贸城三楼D7-D13商铺

  法定代表人:杨荣成        门店负责人:杨清兰

  企业形式:个人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50万元

  计算机台数:103台

  有效期:本意书自签发之日起,半年有效。

龙川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0月18日


  注:1、凭此筹建文书到公安、消防、电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申请人在筹建期间,筹建内容与申请内容不一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该场所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4、筹建文书一式两份,申请人与文化行政部门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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