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川县托幼机构采光和照明抽检报告
一、概述
依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抽检旨在评估龙川县托幼机构的采光和照明状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以保障幼儿视力健康和教学环境的良好。抽检时间:2024年8月7日~13日。
二、抽检方法和标准
本次抽检采用现场检测和仪器测量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2019年版)第5.1.1、6.3.4条规定及《采光测量方法》(GB/T5699-2017)、《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2023)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执行。对10所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窗地面积比、照度平均值等情况进行抽检。
三、抽检结果
详见附表 2024年托幼机构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四、结论
经过抽检10所托幼机构结果分析:直接天然采光符合率为100%,照度平均值符合率为85%,窗地面积比符合率为90%。根据监测结果,部分活动室存在采光不足或照明不均匀的问题。建议增加窗户面积、调整灯具数量及角度等措施以提高采光和照明效果。
五、措施
1.窗户优化:对于采光不足的教学场所,建议增设透明窗户或调整窗户位置,增加自然光的摄入。根据季节和时间调整窗户的开关状态,以保证充足的自然光线进入室内。
2.灯具选择: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能灯具,并定期清洁以保持照明效果。
3.照明控制:安装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根据实际需要调节灯光亮度,避免过度照明。
4.定期检查:对托幼机构的采光和照明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培训宣传:加强教师和幼儿家长的培训宣传,提高他们对采光和照明重要性的认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附表:2024年托幼机构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龙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9月6日
附表
2024年托幼机构采光和照明抽检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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