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工业园区中建二局阳光智造有限公司“11•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为深刻吸取龙川工业园区中建二局阳光智造有限公司“11•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教训,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同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情况落实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规定。县安委办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县纪委监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评估组,于2024年6月12日对龙川工业园区中建二局阳光智造有限公司“11•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开展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察访等方式,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的要求,对涉事单位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行政处罚决定逐项评估检查,评估情况如下。
一、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龙川工业园区中建二局阳光智造有限公司“11•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已全部落实。
(一)东莞市天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东莞市天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3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29日,东莞市天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二)蔡华禹东莞市天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对东莞市天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蔡华禹作出处以人民币2.8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26日,蔡华禹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
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东莞市天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中建二局阳光智造有限公司、龙川县工业园管委会认真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深层次原因,逐条部署落实对照整改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一)东莞市天安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和整改措施建议逐一对照进行整改落实:一是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蔡华禹带队开展隐患排查,每月不定期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定期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二是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部门、整改人员,按时完成整改;三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企业、车间、班组三级教育档案,建立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确保持证上岗,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四是不断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五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企业整体水平。
(二)中建二局阳光智造有限公司认真汲取“11•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教训:一是组织开展全员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对车间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本着档案式清单式检查做到责任到人。加强进场人员作业行为的管理和考核,对现场所有作业人员重新进行安全培训和交底,并以此案例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警醒牢记事故教训,增强风险意识、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意识,从本质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加强对劳务班组的管理,定期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强化操作规程,提高操作技能,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劳动纪律管理提出硬性要求,切实增强作业人员遵章守纪和规矩意识,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全面提升作业队伍的素养,减少及消灭习惯性违章作业;二是强化车间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与车间履约兑现挂钩;完善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车间安全基础管理,落实《分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规范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分包商“准入、选择、使用、评价”全过程管理;三是持续落实日检、周检、月检、专项检三种机制,严格执行隐患治理“整改、督办、停工、处罚、约谈”五种手段,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四是安全培训教育要与事故警示相结合,组织观看《安全生产系列警示片》,落实班前喊话和安全交底制度。作业人员施工前,车间施工班组通过班前喊话、安全交底等形式,对涉及危险作业内容、风险点和安全防护措施进行重点提示,做好旁站监督管理。
(三)龙川县工业园管委会高度重视园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监管责任的落实。依法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二是继续做好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针对园区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现象,采取多措并举,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通过“晒隐患”“讲事故”、“讲风险”、“讲问题”、“晒亮点”等方式,为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企业提出的安全问题及时答疑解惑;三是根据龙安委办[2024]6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春节复工复产“六个一”责任落实监督检查,此次行动共查处隐患 472 处,已整改 370 处,未整改 102处,整改率 78.4%:四是根据龙安委办[2024]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假期安全生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和指导工作,行动共查处隐患33处,已整改30处,未整改3处,整改率90.9%。
三、存在问题
在抽查同类企业中,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安全检查方面。统一协调、管理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些出租、发包单位未切实履行应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评估结论及意见建议
从总体上看,龙川工业园区中建二局阳光智造有限公司“11•2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意见已落实。但为了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重视发包单位、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事故的教训,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突出重点,紧盯难点,加大对发包单位、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推动监管链条闭环,切实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龙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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