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老隆镇先烈路17号)
电话:6868993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合作交流、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股(老隆镇先烈路17号)
电话:6868936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计划并实施。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相关数据的管理、统计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拨付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老隆镇先烈路17号)
电话:6868996
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审核汇总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完善内控机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医疗保障改革政策,制定管理办法。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动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四)基金监管和医药价格招标采购股(老隆镇先烈路17号)
电话:6868963
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调整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指导、组织、监督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