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医保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法治建设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我局积极响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医保领域改革。一方面,严格依法依规推进医保各项工作,确保医保基金监管、医保待遇支付等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和推动医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为上级部门提供基层实践经验和建议,助力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医保法治体系。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医保服务窗口、征缴期间宣传等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和医保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医保法治氛围。
三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化理论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党纪学习教育焕发的精气神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打造“清廉医保”品牌。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正风肃纪,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责任”。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授课、谈心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持之以恒纠治医保领域“四风”问题,推动“清廉医保”建设。
五是严格责任落实,筑牢意识形态防线。落实局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重点抓好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防控,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注重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积极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为单位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把握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紧密围绕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系统谋划认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章立制明确决策事项范围及决策工作流程,确保决策事项风险可控。针对岗位和分工实际,全面梳理廉洁从政风险点,领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并要求各党组成员严格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调整充实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依法执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实效。一是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在对外签订合同、行政执法案件法律应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深入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作用;三是坚持政务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等领域政府信息网站公开要求,办公区域内设立专门政务公开栏,工作中做到政策法规透明、工作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并积极抓好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不断提高单位政务透明化、法治化水平。
(三)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使依法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核定10名行政编制,已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9人,经审核均符合资格审核要求,且已在广东省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完成线上申请并取得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新证。二是强化基金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2023年度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和河源市专项审计报告,我县共立案25宗。截至目前:1.组织各存在违规项目的定点医疗机构在限定时间内将违规医保金额退回医保基金专户。其中专项检查发现存在违规项目的16家定点医疗机构共1485601.47元,审计检查发现存在违规项目的14家定点医疗机构共690072.74元,上述款项均已全部退回医保基金专户。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局案审委员会讨论并报局党组会集体决议,对上述立案查处案件处以罚款共计625573.89元,已全部完成上缴。
(四)深入普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一是突出抓好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依托学法考试、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强国”、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充分利用局务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开展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干部队伍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开展“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依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自2024年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主题为“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共组织39家定点医院和184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保诚信承诺书》,指导39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制作宣传专栏39个;组织24个镇经办机构和223家定点医药机构派发宣传折页及张贴相关海报;发放《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参保人篇》、《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医药机构篇》宣传折页共计50000份,发放印有宣传内容的宣传海报750份。
四、存在不足
(一)经办能力还需加强。一是业务量大且专业性强,在编人员少,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升。二是阵地建设不够完善。村(居)经办服务事项由于授权下放,受到村(居)干部能力严重不平衡,个别镇村干部存在畏难情绪,造成实际办理业务工作不多,亟待进一步发挥作用。
(二)系统支撑仍在完善。统一的新医保信息系统在我县已全面上线启用,但在推进过程中,由于诸多原因,系统运行与经办业务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部分特殊医疗保障模块、智能审核平台规则均待完善。造成个别业务无法在新系统上顺利开展,这些在一定程度都影响着医保工作的开展。
(三)最后一公里医保业务需加强。镇、村医保基本业务直办代办业务因各镇工作不平衡,有待加强;公建村卫生站门诊医保结算工作较迟缓。
(四)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人员不能正确理解依法行政工作内涵,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随着依法行政的日益推进,依靠旧经验、老习惯开展工作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的现象仍有存在,法律素养亟待提高。
(五)普法宣传形式有待丰富。结合医保职能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受工作经费有限影响,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丰富宣传渠道,在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小册子、海报等宣传资料的传统宣传方式上,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移动通信、网络等新兴媒体的普法优势,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广大参保人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二)继续坚持将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完善党领导各项医保工作的具体制度,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医保履职全过程,推动各方面协同行动、增强合力,努力把医保部门打造成一个负责任、优服务、强法治的政府工作部门。
(二)继续提升医保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坚持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推动医保各项工作的坚强组织保障,努力打造复合型医保管理服务人才队伍。继续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培训等形式贯彻落实好全体干部参与学法教育制度,切实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龙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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