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川县四宗综合用地明确土地用途的公示

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chuan.gov.cn2024-05-22来源: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人次: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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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修订河源市明确市区综合用地性质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自然资发〔2021〕94号)有关规定,经我局业务联审会议讨论(龙自然资联审纪要〔2024〕1号),会议同意对以下4宗综合用地土地用途进行明确,将明确结果公示如下:

  1、龙川县广播电视台名下位于龙川县老隆镇羊山芨698.7平方米办公、综合用地【证号:龙府国用(总)第0020286号】对应《龙川县广播广播电视台发射中心及发射中心办公综合楼用地现状图》,A地块土地用途拟明确为广播电视设施用地,B地块土地用途拟明确为机关团体用地。

  2、王金华名下位于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宝通大道19-4地块1570平方米综合用地【证号:龙府国用(出)第0001012号】拟明确为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其中配套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保持不变。

  3、王金华名下位于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宝通大道18-3地块1500平方米综合用地【证号:龙府国用(出)第0001013号】拟明确为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其中配套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保持不变。

  4、曾桥祥名下位于龙川县老隆镇下泡水694平方米综合用地【证号:粤(2017)龙川县不动产权第0006264号】拟明确为商业用地,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保持不变。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日起),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或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或无意见。公示届满我局将参照《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修订河源市明确市区综合用地性质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自然资发〔2021〕94号)有关规定,办理明确土地用途事项。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龙川县新城规划区3号小区

  联系电话:0762-6808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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