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要求,紧紧围绕省、市、县工作部署,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支撑和保障。
一、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省、市、县的部署要求,我局采取集中学习和研讨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学习研讨会议、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局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并切实把学习成果与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龙川法治自然建设的根本遵循,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全县自然资源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教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并按学习计划与《龙川县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列入国家宪法日重点学习宣传内容。结合主题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织“党日”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
三、落实领导责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部署,按要求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局党组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
四、坚持依法行政,执法监管效能明显增强
(一)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项目落地。一是加快推进用地报批工作,今年已取得17个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用地批复,用地面积501.948亩;扎实推进农村集中建房农用地转用工作,开展了通衢镇和佗城镇集中建房用地审批,并已取得用地批复,批复面积25亩;2024年已取得3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批复,用地面积2555.31亩。二是积极做好土地供应工作,今年我县供应土地34宗,面积约907.86亩,其中划拨土地14宗,面积324.65亩,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协议出让20宗,面积约583.22亩。三是大力推动存量土地处置工作,龙川产业园用地整治提升行动第三年我县已完成整治503.12亩。2024年我县节地提质批而未供土地完成处置221.4亩,增存挂钩批而未供土地完成处置1992.15亩,处置“增存挂钩”闲置土地1宗,面积1亩。四是强化建设用地监管,提高用地水平。先后印发《龙川县自然资源局规范土地出让和实施动态监管工作机制》《龙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巡查工作方案》《关于印发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建立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土地市场秩序监管力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二)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质效,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一是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外业调查举证、修改和更新数据库工作基本完成,为全县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数据保障。二是“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完成210673宗,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库省级汇交工作及“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房屋权籍调查已全面完成,“房地一体”应登记发证宗地数合计125326宗,已登记发证宗地数119740宗,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对标营商环境,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改革创新。先后出台了我县不动产登记“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抵押即交证”等工作制度和方案,深入实施我县登记财产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办结不动产权属首次登记456宗、转移登记5843宗、抵押登记4602宗、预告登记1396宗;办理完结涉历史遗留问题权籍报告384份;办结“带押过户”登记60宗,切实为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不动产抵押、质押融资业务提供便利。
(三)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按照《龙川县自然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动态管理“一单两库”,并将结果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提高了监管的精准性,实现高效、科学监管。印发《龙川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4年制定抽查计划3个,已完成抽查检查工作。
(四)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2024年,行政复议中我局作为被申请人案件共10宗,已审结9宗,复议机关确认违法3宗、撤销3宗、不予受理2宗、驳回复议申请1宗。2024年,我局作为被告的案件共11宗,已审结6宗,其中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宗,驳回起诉1宗,驳回申请再审1宗,撤销行政登记2宗,再审1宗;未审结5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科学民主合法决策。为规范我局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我局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制度,局内1名公职律师并聘请3名执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发挥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六)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及时在政务网站上公示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信息;通过用文字、音像等记录的方式,不断完善我局执法文书档案的证据材料,做到全过程记录;按清单目录内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围。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人员资格管理,2024年组织1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我局现有71名执法人员持有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
(七)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2024年龙川县自然资源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变成行动自觉。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并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不断提高推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了“世界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耕地保护”“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存在问题
对照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对照省、市、县有关部署,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存在不足。一是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规范化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二是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的工作内容复杂,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各自然资源所执法力量配备不充足。三是法治专门队伍建设不足,合法性审查人员难以达到按执法总人数的5%配备的要求,专业力量难以在短期内配齐。四是“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在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方面,形式还不够多样化,内容还不够丰富,效果不够明显。
(二)原因分析。一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还不够全面和到位,未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影响法治建设工作的成效。二是行政执法工作内容复杂,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缺乏“全才型”的行政执法人员,缺乏法律专业人士,执法力量配备不充足,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项数量有较大差距,与当前法治建设高标准严要求不相适应。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积极钻研法治建设的精神有待进一步提升,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力量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项数量有较大差距。四是普法工作力量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普法工作中投入的人力物力不足,普法工作成效不明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法治思想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法治思想学习,开展法治业务培训,了解和掌握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强化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完善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积极引进法律人才,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主线,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速增效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提升窗口服务效能,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
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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