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城旧房改造用地管理办法(2020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
征集时间:[ 2020-11-03 ] 至 [ 2020-11-11]
1605072661
状态:已过期
我局于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1日,通过龙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龙川县城旧房改造用地管理办法(202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在征集时间段共收到2位群众的意见反馈,共收到4条意见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意见内容 | 是否采纳 | 理由 | 备注 |
1 | 旧改办法第三条中原则上不审批单户独栋改造,易因其他产权人不响应旧改而剥夺了响应旧改产权人的旧改权利。建议改为具体国土面积数值内的小面积地块不予以审批。国土面积达到规定面积的独户独栋仍可审批。 | 否 |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旧房拆建在整合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夹心地、边角地、插花地”用地手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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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旧改办法第六条第一节不应该还要村同意旧改用地手续,因为已经取得用地契约。 | 否 | 土地权属性质有关等情况需与土地所在范围集体经济组织共同进行认定,避免权属不清,土地纠纷问题的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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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旧改办法第七条第三节符合旧改条件不应由村提出审核意见,这样造成了群众旧改手续繁琐的弊端。 |
4 | 龙川县城老旧房子拆建及补助款要及时,改变居住环境及屋外环境,不留治安盲点及安全隐患,解决一切问题,让百姓安心,舒心,放心住! | 是 | 进一步健全规范旧房拆建行为,完善相关政策制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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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8日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longchuan.gov.cn/hdjlpt/yjzj/answer/7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