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龙川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3-2035年)》(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反馈情况
征集时间:[ 2024-05-08 ] 至 [ 2024-06-07]
1717730324
状态:已过期
我单位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通过龙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龙川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3-2035年)》(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公示期间共收到意见2条,具体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 |
1 | 创建示范县对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好处? | 解释说明:示范县创建有助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
2 | 建议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列到约束性指标。 | 不采纳。 根据《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文件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为参考性指标,我县按上级文件执行。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
2024年6月8日
意见征求链接:http://www.longchuan.gov.cn/zmhd/zjdc/wsdc/content/post_610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