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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龙川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3-2035年)》(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反馈情况

征集时间:[ 2024-05-08 ] 至 [ 2024-06-07] 1717730324 状态:已过期

  我单位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6月7日,通过龙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龙川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3-2035年)》(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公示期间共收到意见2条,具体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创建示范县对我们老百姓有什么好处?

解释说明:示范县创建有助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

建议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列到约束性指标。

不采纳。

根据《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文件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为参考性指标,我县按上级文件执行。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

  2024年6月8日


意见征求链接:http://www.longchuan.gov.cn/zmhd/zjdc/wsdc/content/post_6105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