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龙川县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时间:[ 2025-08-28 ] 至 [ 2025-09-05]
1757033549
状态:已过期
我单位于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5日,通过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龙川县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公示期间收到2条意见,现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 意见及建议 | 采纳情况及理由 |
1 | 部分户籍老人到了年龄,迟来申请高龄津贴,应可以在申请时补回给老人家。 | 不予以采纳,《龙川县老年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因个人原因不申请、逾期申请和未及时报备更新联系方式等原因导致未申请或未领取高龄老人津贴的,不予补发”高龄老人津贴是个人提出申请,经行政确认后发放。发放尊重老年人的个人申请意愿,同时不断优化老年人办理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如《管理办法》。 |
2 | “高龄津贴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不需要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 | 不予以采纳,目前高龄津贴申请审核流程是人工审核,无法实现系统自动识别,为防止错发多发,高龄老年人须每年进行年审。 |
本次征集意见链接:http://www.longchuan.gov.cn/hdjlpt/yjzj/answer/45738
龙川县民政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