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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川县户外探险活动救援费用追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征集时间:[ 2025-11-13 ] 至 [ 2025-11-24] 1763969279 状态:已过期

  我局于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24日,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龙川县户外探险活动救援费用追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公告期间共收到意见2条,具体意见收集如下:

序号

反馈意见及建议

采纳情况

理由

1

救援费用应由政府财政全额承担,不应向被救援者追偿

不予采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我县有权要求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

2

对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的行为进行处罚,提高违法代价

不予采纳

该办法定位是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行政处罚。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龙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本次征集意见链接:http://www.longchuan.gov.cn/hdjlpt/yjzj/answer/4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