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核定龙川县老隆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养老服务护理费、床位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征集时间:[ 2025-12-17 ] 至 [ 2025-12-26]
1766764799
状态:已过期
我单位于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26日,通过龙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核定龙川县老隆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养老服务护理费、床位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在公示期间共收到意见2条,具体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 意见建议 | 采纳情况或说明 |
1 | 对收费标准没有意见,建议实施后加强管理。 | 采纳。后续我局将协同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强化日常监管,重点核查医养结合中心服务质量、照护规范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
2 | 建议护理费应每级减少500元。 | 不采纳。理由:1.本次护理费标准(三级护理1000元/人·月至失智护理3000元/人·月)以成本调查为核心依据,涵盖护理人员薪酬、专业培训、医疗耗材及24小时医疗保障等必要支出,符合《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政策规定;2.标准已参考周边同类型机构收费水平,坚持公益性导向,低于区域中高端民办机构标准,兼顾老年人承受能力与服务可持续性;3.若按建议下调,收费将低于实际服务成本,可能导致护理人员薪酬保障不足、服务质量下降,反而影响老年人“医疗+养老”一体化服务的稳定性。 |
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30日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longchuan.gov.cn/hdjlpt/yjzj/answer/47982